(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基数审核为每年六月,从七月开始以新基数缴交职工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人员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经办人在缴交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后,到市中心财会科拷贝本单位职工明细。
①
单位经办人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情况正确填报表一、表二,并正确录入市中心提供的职工明细磁盘文件。
②
财会科经办人员根据归集科传递的经单位经办人填报的表一、表二和职工明细磁盘文件录入微机。
③
财会科经办人员根据录入的基数核对缴交单位情况,并及时得到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