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绵阳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统一归集、管理、运营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科(室),下设8个管理处和1个分中心。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资金归集科、财务会计科、职工贷款科、资金稽核科;8个管理处分别是:涪城管理处、游仙管理处、三台管理处、梓潼管理处、盐亭管理处、安县管理处、北川管理处、平武管理处;一个分中心是:江油分中心。

  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各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和使用计划,并汇总分中心的业务计划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下达执行;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确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授权分中心、管理处开展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使用(按计划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各管理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收支计划,并汇总分中心的财务收支计划上报管委会通过后下达执行;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报告。

    四、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监督检查受托银行按期收回本息。

    五、检查和督促管理处、分中心逾期贷款和项目贷款按期收回,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增值和保值。

    六、负责各管理处、分中心人员编制控制和业务培训。

    七、对各管理处、分中心负责人的任命提出意见。

    八、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统计。

    九、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20.7亿元,归集余额为16.8亿元,覆盖面达60%;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超过11.6亿元。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积极开拓,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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