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5.12”地震后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特殊规定的实施细则》(绵住房公积金发[2008]36号)文件精神。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灾后重建工作,切实解决职工的居住困难,8月4日上午江油分中心罗长华主任、罗光辉副主任和有关同志前往四川巴蜀江油发电厂对已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严重损坏11幢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协调企业有关人员对受灾职工开展灾后重建及办理提取公积金做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政策体现于灾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工作中,切实为广大职工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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